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9月1日起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下称《意见》)24日对外公布,旨在推动技术规范落地实施,加快优质电动自行车产品市场供给。
《意见》从生产端、流通端、消费端、管理端、服务端等“五端”着手,明确提出7方面工作要求,包括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认证管理、销售监督、登记管理,稳妥推进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更新换代、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表示,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是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重点任务,为行业发展标定了“安全准则”、划定了“安全红线”。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以常态化监管和长效化实施,确保标准执行不打折扣、安全底线毫不放松,让强制性标准成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铁保障”,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提高电动自行车安全水平
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约3.8亿辆。电动自行车是人们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与人们出行生活息息相关,其产品质量、安全性能等相关内容一直以来都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为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标准修订工作历时8个月,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开展了70余次调研、160余次技术研讨、220余次试验验证、5.4万条意见建议处理、近13万份问卷调查,修改完善了近200个重要指标条目。
去年年底,新版标准正式发布,设定了两个实施时间,其中生产环节实施时间是今年9月1日,销售环节实施时间是今年12月1日。
何亚琼表示,新标准实施后,将产生以下五方面积极效果。一是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二是减少交通事故风险,三是有效防范非法改装,四是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五是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
我国现有电动自行车老旧锂电池保有量较大,是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诱因,《意见》把推进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更新换代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何亚琼表示,各省已掌握老旧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底数,其中山东、河南、江苏、四川保有量超过3000万辆,有14个省保有量超过1000万辆。下一步需要具体找出超过5年的电动自行车在哪里,谁在使用。
他透露,今年已配合国务院安委会将老旧锂电池健康评估和报废回收作为重点指标之一,纳入对各省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各省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力督促以旧换新,加快报废存在风险的老旧车辆及电池,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保障新旧标准车辆平稳过渡
为推动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量产上市,及时满足市场需求,实现新旧标准车辆的平稳过渡,《意见》作出了三方面部署:一是加快新标车研发生产,二是强化检测认证保障,三是合理控制旧标车增量。
工信部在主要产区开展新标准宣贯,定期调度重点生产企业新产品车型研发设计、配件采购、样车试制、检验检测等工作进度,指导企业尽早推出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并提出认证申请。目前,雅迪、爱玛、台铃、绿源4家企业已获得14张新版标准的CCC证书。
《意见》要求指定认证机构及时提醒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根据新标准实施时间,审慎提出旧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认证申请,确保旧标准的车辆可以在今年12月1日前完成消化、平稳退市,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何亚琼表示,新标准对9月1日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额外给予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在12月1日之前,旧标准车辆仍可继续销售,但我们建议消费者从今天开始就优先购买安全性更高、实用性更好的新标准车辆,减少身边的安全隐患。
新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标准落地实施作为全链条整治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既关系到整治工作实效,更关系到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意见》提出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何亚琼强调,工信部将加强溯源调查,强化行业自律,压实各方责任。会同各相关部门强化新标准实施跟踪问效,以常态促长效、以长效促提升,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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